#人际关系#中的坏事变好事:人民网评论言#南京鲁某某掌掴幼童案#“可以向园方提出责任追究,可以向对方家长提出合理合法的要求,也可以付诸法律手段维权,就是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宣泄怒气“。这里想思考的是:鲁先生想必也知道这些途径,为什么依然选择了”鲁莽“突破法律底线?面对孩子至少两次受伤,这些途径不能马上奏效一定是主因,说明社会上还缺乏更有效的机制来解决这些生活中尚未触及法律的小矛盾,小冲突,从而把”坏事变好事“。而把”坏事变好事“应该是处理这类事情的首选社交策略,试想一下这样的理想化机制:鲁先生能把幼儿园的老师、社区街道的干部、妇女儿童保护部门的干部、司法调解员、之前被欺负过的孩子们的家长们,都请来,和那家的家长会谈一次,再在幼儿园中对孩子重点关照、引导、教育、疏解......人际关系超话